2019年“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”纪录片拍摄制作项目比选公告

第二十一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

“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暨青年艺术创想周”

纪录片拍摄制作项目比选公告

 

一、须知

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办、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重大国际文化活动,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性国际艺术节。自1999年至今,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已成功举办了二十届,今年十月将举办第二十一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。

“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”作为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的重要板块,一直秉承“聚青年之创意才智,扬华夏之原创力量”的宗旨,为青年艺术家搭建了一个有传统继承、有观念探索、有艺术变革、有理想追求的扶持、推广平台。自2012年创办以来,“扶青计划”共委约了78位活跃在各个领域的青年艺术家,制作出65部原创舞台艺术作品,成为原创作品和青年艺术人才的孵化器,向国际舞台输送中国优秀作品和人才的集结地。

上海对外文化交流有限公司(下称“委托方”)成立于1983年,是上海最早的演出经纪公司和上海市对外文化交流的主要窗口之一,也是上海市首家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授权组派国内文艺团体、美术团体(包括个人)赴海外演出或展览的机构。现为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的全资子公司。负责每年一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“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”的筹划与运作。为更好地传播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“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”的品牌形象,故此特向全社会公告,诚邀符合资格的单位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“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”纪录片拍摄制作的比选。

参与比选的执行单位,及中选的执行单位(下称“受托方”)。将受上海对外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委托,负责第二十一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“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”纪录片拍摄制作项目的制作单位。

 

二、制作内容

受托方根据委托方要求,对第二十一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“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暨青年艺术创想周”的各个板块内容(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舞台表演、视觉展映、大师讲堂、室内外演出、创意市集等活动的本体及其新闻发布会等活动、赞助商采访以及各委约艺术家的创作过程)进行较为完整的素材拍摄与记录;工作时间:8月底至11月中旬,密集期为10月18日至10月26日,成片分为两版,第一版长度90秒,第二版长度23分钟,涵盖各部分主要内容。

对今年“扶青计划”主要节目的精彩镜头进行串编,运用了相应的后期技术处理和包装效果,选取某些“扶青计划”元素对“扶青计划”进行呈现与包装的海外推广成片,长度为2分钟,递交时间为12月10日。

纪录片拍摄的内容可提供给项目宣传片使用。

 

三、相关工作进度

1、第二十一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“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”纪录片拍摄制作8月中下旬开始进行,初步安排为:

(1)8月23日,开始征集;

(2)8月30日,受托方提供方案及价格;

(3)9 月6日左右,组织比选;

(4)9月中旬前,完成比选程序,确定受托方,受托方即刻正式启动此项工作,完善方案、开展相关工作;

(5)10月底,完成纪录片90秒版本,递交艺术节与公司领导审片修改后定稿存档;

(6)11月5日左右,完成纪录片23分钟版本,递交艺术节与公司领导审片修改后成片,11月20日左右递交成片定稿存档;

(7)12月5日递交海外推广成片,递交艺术节与公司领导审片修改后定稿存档。

 

四、比选申请文件组成

比选申请文件按下列顺序应包括:

(1)报价书;

(2)营业执照复印件;

(3)报价明细表;

(4)报价服务报告(含纪录片策划方案);

(5)报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。

比选申请文件份数:正本一份、副本两份,共三份。

 

五、付款程序与方式

自委托方收到受托方货物并验收合格,且收到受托方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后付款。

 

六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

1、进入初选,但最终未能中选的单位,委托方将该单位列为本届艺术节合作供应商候选单位。

2、受托方进行设计的相关内容,须为原创作品;委托方在设计与使用中,如发生有关诉讼行为,则由受托方应诉与解决。

3、有意参与比选的制作公司可在8月30日前将比选文件送达上海对外文化交流有限公司。(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309室)

 

委托方执行单位:上海对外文化交流有限公司

2019年8月